13岁女生骑套牌摩托带两女同学横穿马路致一死两伤
孩子,不该这样骑车!
驾车女孩负主要责任,其父母无力赔偿,重伤者康复治疗遇困难
车祸中的重伤者蔡亲婷在父母亲的推扶下进行康复治疗。
7月12日晚8点10分,3名初一女学生同乘一辆摩托车经过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博养村路口时,与一辆大型客车相撞,造成一名女中学生死亡,二名女中学生受伤的事故。花了30多万元抢救医治仍没能让女儿恢复意识的蔡先生今天向媒体求助,希望得到社会援助,帮助医治女儿恢复正常生活。
3名初一女学生与大客车相撞
据居住在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拨南村的蔡先生介绍:他的女儿蔡亲婷今年13岁,在海口丰南中学读初中一年级。7月12日晚8点10分,女儿与另2名女同学同乘一辆2轮摩托车到老师家补习。这2名女同学年纪分别为13岁和14岁。摩托车是由13岁的女同学孔某驾驶的。
当3名女学生同乘的这辆摩托车到达海口秀英区粤海大道博养村路口时,女学生孔某在没有看清路面车况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强行横穿公路,导致摩托车左侧车身与大型客车车前头相撞。孔某受轻伤,坐在摩托车后的2学生严重受伤的事故。
严重受伤的2学生当即被送到海口农垦医院抢救,10天后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学生冯某医治无效死亡。坐在摩托车中间位置的女学生蔡亲婷在摘取了2块头骨、在床上昏迷24天后才醒来。
驾车学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记者12日在海口市交警支队于2016年8月15日对这起事故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看到:当时摩托车驾驶员孔某才13岁,她没有驾驶证,她当时驾驶的摩托车是套牌车。而且她当驾驶摩托车横过公路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交警认定孔某负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客车司机蒙某因驾驶客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行驶而负责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重伤者蔡亲婷及死者冯某无事故责任。
据蔡先生介绍:因为摩托车驾驶员孔某只有13岁,是未成年人,主要责任由其父母承担,主要责任为事故花费的60%。然而由于孔某家庭比较困难,经过多番筹集,孔某家庭目前只筹得14000元的赔偿。现在事故的主要赔偿反而是只负次要责任(40%)客车驾驶员蒙某。他目前已向事故赔偿了30万元。
重伤者无钱治疗向社会求助
据蔡先生介绍:那次事故至今已60天了,重伤者——13岁的蔡亲婷仍入于意识较模糊的状态。记者在海南省农垦医院康复治疗中心看到:两块头骨被摘除的蔡亲婷的头上示显出了2个较大凹陷。她被父母亲用推车推进康复治疗室进行治疗时,意识完全处于模糊状态。她不能回答医生的询问,只能偶而以眨眼的方式进行表达。
据医生介绍:蔡亲婷要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治疗,这期间还需要不少的医疗费用。对此,蔡先生颇感到为难。
据蔡先生介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孙某的父母亲现在已无法筹集到任何钱来赔偿医疗费用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司机蒙某,在出了30万元的赔偿后表示:他已承担了事故的大部分责任了,他不能再这样赔下去了。
由此,蔡亲婷后续的康复治疗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蔡先生说:“希望《南国都市报》能帮助我们呼吁社会援助,帮助我们治疗女儿,让我女儿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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