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5日消息(通讯员梁依 记者刘杰)90后男子吴某某多次潜入海南大学学生宿舍实施盗窃,先后偷走9部笔记本电脑。15日,记者从海口美兰区法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3月25日20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南大学10号学生公寓639房,盗窃被害人马某、何某某、葛某、杨某各1部笔记本电脑。同年4月6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某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南大学1号学生公寓北302房,盗窃被害人吴元某、梅某某各1部笔记本电脑。
2016年4月10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某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南大学1号学生公寓南401房,盗窃被害人熊某、戎某某、林某各1部笔记本电脑,并将这3部电脑装入被害人熊某的双肩包内离开,其行至海南大学1号学生公寓一楼时,被海南大学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抓获,当场缴获被盗3部笔记本电脑及双肩包。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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