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5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孙淳 记者刘杰)黑龙江籍男子杨某某,竟敢冒充“中纪委官员”招摇撞骗,尽管戏演逼真,但终落法网。11月15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经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大专文化,无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冒用中纪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身份,骗取了海航金鹏CIP要客会员身份,又在海口市龙华区南大桥找他人伪造了印有海南省政府机关、海南省机关字样的出入证,通过主动介绍及参加宴请的方式,结识海航CIP要客会员以及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等人员。在从事社会交往过程中,杨某某谎称或默认自己“杨主任”的身份,故意向他人显露带有“中纪委”、“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党政军机关字样的信封,借此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及知名度,接受他人宴请,销售白酒,获取交易机会,并曾向被害人邢某某索要价值人民币11000元的茶叶,案发后,已将茶叶款全部退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处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已将被害人邢某某的茶叶款11000元全部退回,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没收作案工具。
据悉,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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