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女”通过网络卖淫并介绍卖淫 江苏宣判部督特大介绍卖淫案7人获刑
“外围女”,是指游走在演艺圈边缘的一群人。她们并非从事真正的演艺工作,而是打着模特、演员的旗号招揽皮肉生意。去年10月,江苏省泰州市警方在侦破一起诈骗案时,顺藤摸瓜挖出一宗涉及全国8省市、涉案人员达33人的“明星”卖淫案中案。
11月5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组织、介绍卖淫案作出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判处张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相应罚金。据悉,一审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1700万诈骗案牵出卖淫案
男子花280万元用于嫖娼
2015年2月,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于某报警称:其在2014年11月被姨侄女婿邱某诈骗1700万元现金,邱某已经“失联”。
警方调查发现,邱某1986年出生,已婚,系泰州市某商业银行试用期职工。2011年,邱某曾经在泰州市某国有银行供职,因违规被银行劝退离职。报警人系邱某妻子的姨妈。邱某以帮助于某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为名,骗取1700万元,并在巨款到账的当晚就悉数转出,其间他编造各种谎言“忽悠”于某,至2015年1月底失踪。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邱某在3年间欠了巨额债务,转出的1700万元绝大多数被用于还债。据经侦支队办案民警周春鹏介绍,邱某的经济条件还算殷实,但一下就把钱花完了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2015年3月6日,邱某在潜回家不久即被泰州警方抓获。据其交代,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案发的1年半时间内,他先后购买了总价值450余万元的9辆高档轿车,并变卖了7辆。
其间,邱某还先后给多人银行卡账户转账达160笔,累计汇款260余万元,连同现金支付的20余万元,共计280余万元均被其在外地用于嫖娼。
“外围女”整容冒充“明星”
“打飞的”到全国各地卖淫
该线索随即被移交到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并于2015年8月20日立案。
警方调查发现,2014年5月邱某在上海出差期间,通过一个专门介绍“外围女”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卖淫违法活动的微信交流平台,花5万元嫖宿了3名“外围女”,从此一发不可收。
这些“外围女”大多通过整容、拍摄宣传视频、进行网络推广等手段,将自己包装成模特、影视明星、主持人等。这些所谓的“明星”在网络上均有翔实的个人信息,所有的包装和炒作是为卖淫活动抬高价码。
其中,“外围女”王某不仅自己从事皮肉生意,而且还多次介绍他人卖淫。自己卖淫收入少则1万元,多则5万元,介绍他人卖淫,她也能从中获得不少“好处费”。警方调查发现,这些“外围女”以微信群为平台,相互介绍生意。
“这些人大多相约在上海、深圳等地进行卖淫活动,介绍人与卖淫的‘外围女’五五分成,嫖宿对象大都是有钱的‘高端客户’。”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大队副大队长王小波说,这些“外围女”大多居住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一旦“高端客户”有需求,她们随时都能通过“打飞的”赶到“客户”所在地进行皮肉交易。
警方很快捣毁了这个不法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武某、李某、王某、刘某等人利用各自的社交平台,招募年轻女性进行包装推广,并在大中城市相互介绍进行卖淫活动,从中牟利。其中,“外围女”刘某在上海一处高档公寓仅年租金就达50万元,柜子里装满了奢侈品,还有一辆玛莎拉蒂跑车。邱某正是通过武某等人介绍,嫖宿达160人次。
2015年10月19日,泰州警方分别在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将武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未成年少女冒充“外围女”
有名牌大学生沦为卖淫女
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王某、李某、武某是此案中的3名“外围女”,其他4人分别是王某的上线——组织卖淫的黑龙江人刘某、张某夫妇二人,还有协助卖淫的黑龙江人耿某、王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黑龙江人刘某、张某夫妇二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先后组织4名未成年少女冒充“外围女”,在安徽、江苏、上海等地多次进行卖淫活动,其中被告人耿某、王某专门负责运送卖淫女以及为卖淫活动望风。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外围女”王某、李某等人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为了能够过上开跑车、一掷千金的“白富美”生活,她们沦为卖淫女,并经常从事拉皮条的交易。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介绍卖淫一次3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李某、武某因介绍卖淫3次3人,两人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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