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6日消息(通讯员罗凤灵 潘心情 记者刘杰)海南省儋州市某医院保卫科副主任王某琼谎称只需交纳一定费用就能帮忙安排人员进入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以下简称西部医院)工作,2010—2015年期间,先后骗取周某等32人现金共123.67万元。16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发还各被害人。
“因西部医院刚建成,我预测很多岗位会招人,所以编造了相关岗位及费用,虽然这些岗位不存在,但很多人却相信了。因为贪赌,近几年家里的钱都被我打麻将输光了,我就想通过这个办法弄点钱来赌博。”王某琼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周某在医院实习时认识了王某琼,王某琼谎称只需交3.5万元就能到西部医院工作,如果不能办理会将钱全部退还。同年9月,周某先将2.5万元交给王某琼,后来又补交1万元,直至案发,周某的工作不仅没落实,钱也打了水漂。之后,王某琼又以安排工作为由骗了6人,先后骗取7人共33.67万元。
此外,王某琼还通过郭某先后骗了25人,骗取现金共90万元。2012年4月,王某琼告诉郭某西部医院招人,谎称认识该院领导,只需交相应费用就可以安排人到医院工作,郭某为把儿子调入医院当保安交了3.65万元。郭某茂从郭某处得知此消息后,为了让子女到医院工作,2013年5月30日,将7.2万元交给郭某,随后,郭某将钱交给王某琼。
花钱即可安排到医院工作的消息一出,郭某茂的亲朋好友纷纷到郭某家交钱预定工作岗位。郭某将钱和人员岗位清单转交给王某琼,让其尽快安排工作。直至案发,王某琼也未安排任何人到西部医院工作。经西部医院证实,招聘编外员工从未设置内部指标,也从未委托任何人招聘工作人员。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人钱款达123.6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王某琼认罪并退赃28.2万元,但其手段卑劣,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某琼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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