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
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通讯员梁依 见习记者黄晖 摄影报道)海口美兰区法院17日上午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宣判六宗贩毒案件。经美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六位被告人的行为皆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一人情节严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达九年。
海口美兰区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氯胺酮1.0356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梁某某贩卖毒品氯胺酮1.3150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陈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 0408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钱某某贩卖毒品氯胺酮25小包(净重70.9081克)、甲基苯丙胺混合毒品3包(净重4.6583克),重量经依法折算相当于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1.74911克,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符学某贩卖毒品海洛因11.7125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符传某贩卖毒品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上述毒品共26.66951克予以没收并销毁;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共6部、毒资共计人民币14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海口美兰区法院共受理涉毒品犯罪案件180件,审结17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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