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从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方面着手,全面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的长效机制。
记者17日从海南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近日出台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委托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须于每月15日前按工程进度款25%作为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捆绑,难以界定的问题,使拖欠工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介绍,《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这一核心,从健全完善欠薪预防、欠薪处理、欠薪惩戒工作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十八条措施。同时,海南结合实际出台了9个配套性文件,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系统的配套性法规依据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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