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与7省份签署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
实在方便!在琼看病直接就报销
日前,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八省份签署了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明确协议省份内参合患者经转诊至协议省份的定点联网机构就医,便可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服务,异地看病报销将更加便捷。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标志着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发现,这些省份中,每年冬季有大批“候鸟”到海南过冬,这将给他们带来极大的便利。
跨省转诊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
此次省与省之间签订的协议明确了参合省和就医省的责任、义务,规范了转诊、定点就医、垫付、审核、回款等业务环节。根据协议,患者在出院结报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出院,新农合基金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进行结算,最后由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再进行清算。
换而言之,也就是在签约的8个省份之内跨省转诊,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出院;新农合基金报销部分,则由医疗机构与就医地省级的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进行结算,最后由省级的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再进行清算。
在此之前,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的壁垒3年来一直未被打破。这些壁垒包括跨省互联互通网络平台不畅通;各地医保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和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不统一;跨省资金结算缺乏机制,以及未统一的全国性标准等问题。事实上,单是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一项,就足以造成省际之间的明显落差。按照国家规定,各省份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础上,对乙类药品有15%的自主调整权。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异地就医补偿管理政策,建立起有效的异地就医运行管理机制,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
此次签约标志着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迈出了坚实一步。各协议签署方均表示,要按照协议内容,多方共同努力,加快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创建合作典范。在推进异地结报工作中,各地还注重与分级诊疗相结合,在规范就医秩序的同时减少患者垫付资金的压力,提升了新农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我省新农合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迈出第一步
记者了解到,在社保方面,今年7月底,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再获新突破,合作区域日前又添3省,扩大至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1个统筹区,覆盖范围继续在全国领跑。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省委省政府着力推动的民生工作。今年4月,省领导在人社厅调研时就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做出指示,此后又多次做出批示。省社保局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仅今年5月至7月即与11个省份签订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
在新农合跨省就医直接报销结算上,这次我省迈出的第一步。今年9月29日,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海南省将逐步实现全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目标在2016年,完善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
泛珠三角区域联合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
到省外民营医院住院新农合基金不补偿
《方案》提出,建立异地就医转诊制度,新农合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工作与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相结合,逐步建立异地就医报备制度。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经省三级医院申请审批、参合地经办机构确认转诊备案后到异地就医(电子转诊),参合地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规范化转诊信息报送至省级平台或国家平台,医疗机构通过平台获取患者转诊信息,接受患者住院,并在出院结算时为转诊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到省外公立医院住院未办理转诊手续,原则上医药费用不予以报销,长期在外省居住、外出务工及急诊除外,到省外民营医院住院新农合基金不予以补偿。
记者从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了解到,此次与7个省份签约为我省新农合实现跨省就医直接报销结算的第一步。此前,省卫计委曾到湖南、贵州、广东、四川、云南、广西6省的14家医院进行走访,为实现新农合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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