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广元市朝天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接到一男子电话,遭对方辱骂。后经法院查明,拨打电话辱骂执行局法官的男子系朝天区两河乡公职人员杨某,原因是朝天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邓某银行存款3200元,而杨某是邓某的丈夫。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朝天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在执行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邓某因拒不支付物业费用被广元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邓某依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广元某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概是收到银行短信通知,邓某随即打电话到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了解。”办案法官陈亚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得到法院回复后不久,对方再次将电话打了过来,不过,这次打电话的不是邓某本人,而是一名男子的声音,且这名男子对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搞得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不明就里。刚放下电话不久,电话铃声再次响起,工作人员再次遭到来电男子的一通辱骂。
通过查证,法院找到了邓某工作的学校,并对其进行了拘传,证实了拨打电话辱骂执行法官的是其丈夫杨某。次日,杨某赶到朝天区法院,当面向被骂的执行局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并写了检讨书。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四项规定,因当事人对执法人员进行侮辱等情节,朝天区法院对杨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对于辱骂执行局法官一事,杨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确实打了两次电话,当时有些气愤,言语上有些粗鲁,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恳接受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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