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中学一名15岁女生遭多名学生掌掴的视频从网上流出后,引发社会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普遍关注。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分别判处都是18岁的3名被告人刘某某、邬某某、贾某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和7个月。法官对三人进行法庭教育,并指出家长有责。
去年4月16日17时许,这3名被告人伙同多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洋馆北侧紫御府附近的校园周边,无故对15岁女生小丽(化名)进行殴打,并将部分殴打经过拍摄成视频上传至互联网。法院认为上述三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三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法院认为可从轻处罚,且三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已获得其谅解,法官最后判定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上述有期徒刑。
法官对三人进行法庭教育。当场看完北京市高院录制的防范校园暴力公益短片《爱·守护》后,刘某某表示“很后悔”。邬某某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贾某也表示“以后不再干违法的事情了”。
法官又对三人家长说,孩子违法犯罪与家长教育不当有很大关系。“你们或重组家庭或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感情陪伴,孩子不得不去‘哥们、姐们’身上寻找精神寄托容易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闭庭后,法官将心理专家结合三名被告人情况分别给出的家庭教育建议发给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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