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镇政府工作人员获刑
华商报讯(记者宁军摄影张杰)应考生家长之请,丹凤县峦庄镇政府工作人员杨某和朋友一起,为2名参加201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的考生联系作弊设备及答案,并利用无线电设备在考试期间发送答案。昨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我省首例研究生考试作弊案,当庭宣判。
网购答案及设备
发送答案时被抓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党某因其女儿党某某即将参加全国研究生招考,遂联系杨某帮忙作弊。后党某朋友赵某因其子赵某某也参加研究生招考,就通过党某联系到杨某。杨某在网上搜到有人出售研究生试题答案及作弊使用的无线电专用器材设备,随后网上购买。
开考前,杨某来到西安,收取赵某某1万元现金以及党某两条香烟,杨某同时联系到刘某帮忙。2015年12月26日上午,两人在西安体育学院某学生宿舍,利用网购的无线电设备向正在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赵某某传送考研政治试题及答案。下午6时许,杨某、刘某向考生赵某某、党某某传输英语试题及答案时,被民警抓获。
网上买来的答案
经鉴定为试题标准答案
昨日上午,碑林区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两被告人表示认罪。
32岁的杨某在丹凤县峦庄镇政府工作。杨某说,他是通过百度搜索出一些出售研究生考试答案的广告,加了QQ,通过聊天谈好了答案及设备的价格,付了全款500元。其后,对方通过快递送来作弊设备,并在网上教了使用方法。
因担心一个人无法完成,杨某就想到了关系不错的刘某。他说在电话里给刘某提出了报酬。去年12月25日,两人来到西安。
在教会两名考生使用方法并进行测试后,杨某交给两考生接收器,外形为橡皮状,并要求考生赵某某在西安体院找间宿舍。同年12月26日上午,考试开始两小时后,杨某在宿舍通过QQ接收到上线传来的政治答案,再传送给考生,“发送了大概10次,怕考生收不到。”当日下午,英语开考一两个小时后,两人又开始发送答案。
当日,对考点进行考试安全保障的陕西无线电监测站在西安体院发现疑似作弊信号,即通报考试组织方、校方及警方,追查到信号源房间,并当场抓获杨某和刘某。经查,被传送的试题及答案确为2016年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
一被告人称因“朋友关系”帮忙
后果没有多想
杨某交代,因考试未结束就被抓,赵某某给的1万元还没来得及和刘某分。但刘某称并不知道有报酬一事。他说自己是2013年在一次聚会中与杨某认识,去年10月左右,因妻子生孩子从安徽回到家乡商洛。杨某电话找他时并没承诺报酬。至于为什么帮杨某,他说是“朋友关系”,没有多想。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二人发送的政治题单选、多选共33题,以及两道主观题;英语题则包括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翻译、作文题。
一位公诉人说,虽然上线并未查到,但分析上线是通过考生从考场内带出试卷,再由专门的高学历学生快速答题,然后向下线传送。从传送的一张试卷答案看,15道单选正确14道,主观题得分也不低,卷面分数为74.5分。
其中一考生考上研究生
无法判定其是否作弊
法庭辩论前,公诉人补充说明,考生党某某称因害怕,进入考场前扔了接收器,赵某某则担心受骗和被抓也扔了接收器,并没有作弊,但警方并没找到被丢弃的接收器。据评卷点的鉴定意见,两名考生的英语考卷答案与传送答案不相关,政治答案与传送答案不具有关联性,“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考生作弊。”
在最后陈述时,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以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公安、检察动用了很多侦查手段,但上游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无法查明。”担任该案审判长的碑林区法院代院长张琳明透露,其中一名考生考上了研究生,通过比对,其答案与传递的答案关联性不大,司法机关无法判定是否作弊。
考试作弊入刑
基于作弊形成利益链等原因
据悉,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的法律体系中,对于作弊组织者和参与者是有一定惩罚手段的,有些行为可以应用刑法或者治安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为何还要将考试作弊的相关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畴?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在立法背景阐释中表示,主要是基于近年来破坏考试秩序犯罪出现的新变化:考试作弊活动越来越猖獗;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涉及面越来越大;考试作弊多使用科技手段,防范难;形成了相互依赖、分工严密的利益链条,惩处难度大。
立法机关在听取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建议后,在刑法中明确作出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链接:
湖南衡阳警方悬赏3万元缉拿组织考试作弊案嫌疑人
惩戒作弊“放大招”,永不录用谁心焦?
公考反作弊需重视“技术流”
作弊软件拉响网约车管理警报 须封堵平台漏洞
滴滴出行联合警方破获制售抢单作弊器案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