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普照村的村民梅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说,村里有个化工厂非法占地建厂房。两年多来,他多次向江阴市国土局反映此事,令人吃惊的是,国土部门和法院介入后,仍无法制止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
江阴市青阳化工涂料厂座落在青阳镇普照村南部,该厂在这里生产十多年,听众梅先生说,2009年开始该化工涂料厂就开始向南自行盖了厂房,涉嫌侵占村集体土地。梅先生是本村人,她告诉记者,原来的土地都是农民种的水稻田。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指侵占的土地在一个废弃的水塘旁边,不远处的快速通道和东西两侧的市政道路将这个水塘围在中间。梅先生说尽管将近5亩的土地不算特别多,但好好的耕地被企业违法占用让人心疼。他多次向江阴市国土局反映此事,但令村民吃惊的是,国土部门和法院介入后,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旧多年无人制止。
梅先生表示,14年元月底过年的时候,向江阴市国土局反映青阳化工涂料厂非法占地的情况,2014年12月1号,得知已经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2014年8月13号江阴市国土局曾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调查认定该厂扩建的厂房场地占用集体土地4.7亩,其中规划允许建设1.7亩,限制建设区3亩,责令退还4.7亩集体土地,并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和设施,罚款15665元。可是,在缴纳了罚款后,土地上的建筑物厂方却至今没有拆除,青阳化工涂料厂负责人没有接受记者采访。村民质疑国土部门的做法涉嫌以罚代管。
对此,江阴市国土局监察室主任梁雄辉说:“市青阳化工涂料厂非法占地4.7亩,我局已经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该违法用地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经将该案件移交市人民法院,下一步我局将与法院协调,加快对该案件的执行。”
记者与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此案的王法官取得联系,他在电话中表示,这起案件他们多次通知该化工涂料厂自行拆除,但是该厂始终没有执行,为此,法院需要与青阳镇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机械设备后才能进场进行拆除。
王法官解释:“因为前面的建筑是合法的,前面的房子弄掉以后大的机械才能去,因为他都是铁的东西,不可能我去拆,要有大的机械工具才能拆,镇里面协调过了,需要镇里面支持的,组织了力量才行的,不是一个人能解决得了的。”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个经过国土部门定性为违法用地的违规企业却依旧未被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说,案件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各种状况,但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江阴市国土局如果能早一点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可能案件就不会拖延这么久。他表示有一条解决途径,由国土局向上一级法院的执行部门申请要求换一家,比如原来在A区法院的现在换到B区法院,上级法院根据情况指定由A区以外的其他法院比如B区或者C区法院执行。
江阴市青阳化工涂料厂所占用的4.7亩集体土地何时能拆除清退,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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