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9:00,被告人宋在庆、孙艺尧等5人涉嫌非法走私贵重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在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e租宝偷越国境案一审开庭审理 走私金条1205条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11-24 21:00

  11月24日上午9:00,被告人宋在庆、孙艺尧等5人涉嫌非法走私贵重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在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15日,为筹集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设立的东南亚联合银行储备金,按该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另案处理)授意,被告人孔艺尧、邵登辉、郭勇、刘金海与陈智强(另案处理)等人,前往山东某公司,订购加工不同规格的金条25120克、33510克、33500克、33400克,并约定在金条上印刻“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2015年10月3日,被告人孔艺尧召集被告人邵登辉、刘金海、郭勇到山东某公司,将所订购的金条1239条(共计l25530克),放入皖CYC663牌号的黑色路虎车内,并驾驶该车前往云南景洪市,与被告人宋在庆汇合。在宋在庆的带领下,五被告人将该批黄金运至云南省沧源县。次日,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五被告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将该批黄金走私至缅甸。2016年1月7日,缅甸佤邦财政部将涉案的财物移交普洱市公安局。其中,移交由五被告人走私至缅甸(印有“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的金条共计1205条,118530克。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为将前往普洱中转的钰诚集团员工运送至缅甸,被告人宋在庆向钰诚集团协调资金150万元,由普洱华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车辆,作为运送钰诚集团人员到缅甸的交通工具。同年6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宋在庆多次安排人员和车辆,将钰诚集团招聘的数名员工非法运送出、入中缅边境。另外,公诉机关还对5被告在2015年5—l 2月期间,多次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在庆、孔艺尧等5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出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在被告人宋在庆的组织下,5被告还多次违反国家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贵重金属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宋在庆数罪并罚;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孔艺尧等4人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物证、被告人供述、现场勘验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5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

云南开审“e租宝” 五嫌犯涉嫌走私金条1205条
深圳口岸违规走私携带人民币出境案持续增多
香港海关捣破走私手机集团 查获9300部手机
深圳海关摧毁特大“水客”走私网络

 

相关链接:
深圳海关摧毁特大“水客”走私网络
香港海关捣破走私手机集团 查获9300部手机
深圳口岸违规走私携带人民币出境案持续增多
云南开审“e租宝” 五嫌犯涉嫌走私金条1205条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作者:杨文明] [编辑:胡恺睿]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