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温州苍南县树人中学在高一家长会上,给中考成绩优异的高一新生发放800万奖学金。不少网友吐糟,学校有钱任性,真是土豪。(11月23日扬子晚报)
800万奖励学生,换来的却是舆论的批评。专家认为,该做法确实有违教育初衷,教育是为了发展学生,读书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涵养和素质。如果学校发放大额的奖学金,用金钱去鼓励学生,可能会让教学过分功利化。
不过,如果我们读一读该校董事长林元洲的解释就会发现,上述批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没有射中靶心。用金钱鼓励学生只是一个方面,学校如此做更有自己的苦衷:作为民办学校,不能拥有优势的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晚,虽然办学质量好,但很难招到好生源,只好通过奖学金的方式吸引好生源。这就是说,作为民办高中的树人中学如此奖励学生是为了吸引学生到该校就读,而背后的原因则是对民办高中招生受到的歧视不满。
民办高中招生受到歧视,确实是个多发现象。一些地方对民办高中招生实行招生人数、地区和分数的“三限政策”,导致部分民办高中招生人数猛降。即使给民办高中下达了一定的招生指标,也是等公办高中选择学生之后才轮到民办高中招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民办高中才想方设法吸引更多的初中生来就读。
所以,当务之急是认真落实民办高中的有关法律政策,解决其招生受到歧视的问题。作为直接面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自负盈亏的民办学校,应该比公办学校享有更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和自主招生权,从而发挥自身优势,满足家长和学生多元选择教育的权利。要清理、取消各种限制民办学校招生的歧视性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允许民办学校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在学籍管理和招生考试办法上,给予民办学校必要的政策空间,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高中应该享有和公办高中同样的招生权利,而不是等公办高中招生后才让民办高中“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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