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省委副书记李军主持召开海南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按省委要求,省高院结合海南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启动了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海南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推进海南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海南统一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专家名录的意见(试行)》等4个改革试点工作配套制度文件稿。
会议听取了省高院关于配套制度文件制订和征求意见情况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展开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建议。李军要求省高院充分吸纳,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出台实施。他指出,去年初,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钢牙利齿”,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是使其得到落实的重要举措。环境资源审判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试点工作,是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海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无禁即可、有利即办”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铺开。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关链接:
李军:农垦明年坚决扭亏保盈为全省经济发展作贡献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