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关键词”以期高价转卖获利,“投资者”终有一日等来“买家”,却不曾想迈入精心设置的骗局。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网络关键词”诈骗案尘埃落定 二审维持原判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11-25 18:47

  抢注“关键词”以期高价转卖获利,“投资者”终有一日等来“买家”,却不曾想迈入精心设置的骗局。记者25日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了一起“关键词”诈骗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鄢某、陈某等人先后合伙出资在上海注册成立了移慧公司、商旺公司,并招募朱某、何某、皮某等人作为业务员,从事骗取“关键词”持有人钱财的活动。

  移慧公司、商旺公司业务员通过网络搜索锁定“关键词”持有人,谎称有买家愿意出高价购买其手中的“关键词”,利用被害人急于获取高额利益的心理,以高价买家要求持有人必须完善“关键词”配套资源(开通微信通等)后才能购买为由,诱骗持有人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收取高额的技术开发费。

  通过上述方式,鄢某、陈某等人骗取44名被害人共计近四百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鄢某、陈某、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八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鄢某、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鄢某提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也是单位犯罪。鄢某、陈某均提出其不是主犯。二人辩护人还提出原判认定的犯罪金额有误。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查明,鄢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冒充买家等方式欺骗他人签订合同,进而骗取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依法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鄢某、陈某共同发起设立移慧公司和商旺公司,招募、组织人员,共同实施了本案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相关账户明细、收据、发票等证据证实了诈骗金额,原判根据以上证据认定了本案的犯罪金额,且已将“关键词”持有人非因受骗而支付的开发费用予以扣除,并无不当。据此,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延展信息:

  关键词,是包含信息的一种精炼的词汇,网络用户通过搜索关键词,可从海量的信息中准确访问目标网站或查找到其他信息资源,是链接目标信息和搜索引擎的桥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关键词成为企业树立、推广品牌的重要形象标识。然而“关键词”领域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存在的漏洞较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近年来涉及“关键词”交易、转让等刑事案件日益增多。本案警示群众,切勿盲目听信,“好事”自己登门时,应当多观察多留心,谨防各种骗局,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完)

 

 

相关链接:

山东警方侦破办证式百万电信诈骗大案
海口一协警谎称能帮人办户口诈骗11.5万获刑5年
3起涉学生诈骗案共32嫌犯被批捕
枣庄警方破获特大电信诈骗案 诈骗广告刷遍12省

 

相关链接:
枣庄警方破获特大电信诈骗案 诈骗广告刷遍12省
3起涉学生诈骗案共32嫌犯被批捕
海口一协警谎称能帮人办户口诈骗11.5万获刑5年
山东警方侦破办证式百万电信诈骗大案
[来源:中新网] [作者:李姝徵 李丹阳] [编辑:杨雨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