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巨额诈骗案。受害人林某曾在杭州一银行开了个活期账户,存入1350万元,并修改了账户密码。大约一年后,林某前往银行查询余额,发现卡上只剩下158元。银行账户的钱不翼而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嫌疑人需大笔资金 高额利息引受害人存款
被告人之一的卢某今年57岁,浙江衢州龙游人。2011年3月,卢某因在建德有工程项目,需大量资金周转,便找到从事资金中介的钱某,希望他能够帮忙找到大笔资金。很快,钱某就通过自己公司的员工联系到了受害人林某。
林某被告知,只要他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在规定期限内不查询余额、不转账、不支取现金、不开通电子网银,就可以获得年利率20%-24%的高额利息,这让林某动了心。2011年4月27日,林某在杭州某银行开设了一个活期账户,第二天便转入了1350万元。
受害人改了密码 存款仍“不翼而飞”
随后,钱某以银行内部需要确认信息为由,要走了林某的身份证号码、账户号和账户初始密码。为了保险起见,林某将钱存入后,还修改了初始密码,保证钱不会被他人取走。
此后一年时间里,林某先后收到两笔共100多万元的利息,这让他尝到了“甜头”。然而,2012年的一次余额查询却让他大吃一惊:林某发现,他的银行账号上只剩下了158元。
冒领U盾 银行员工竟是“内鬼”
钱存入了银行、及时修改了密码、账户还在自己手上,究竟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盗取了账户里的钱?
原来,钱某拿到受害人林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后,立即告之了卢某。而卢某早和该银行的员工说好,两人很快为该账号开通了网上银行,并由卢某的员工冒领了U盾。如此一来,林某的账户就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开了后门”。虽然他更改了账户密码,但并不影响网银的正常使用,账户里的钱仍然可以随时通过网银转账。
卢某、钱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将林某的1350万元转走,用于归还债务、支付另外数笔借贷的高额利息。事实上,在此之前,卢某就伙同钱某等人,在江苏骗取了约7.78亿元的资金,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约4.47亿元,实际骗得人民币约3.3亿余元。
与银行串通 嫌疑人早有“前科”
除了诈骗之外,卢某被指控的另一项罪名是变造金融票证罪。2009年,卢某曾和浙江上虞某银行的支行行长钟某串通,通过涂改存折、更换户主原存折的方式,获取了受害人朱先生账上8000万元资金。之后,钟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这8000万元转入到卢某个人账号及其名下公司的账户,归卢某使用。至案发,这笔钱仍未归还。
法庭上,卢某辩称,自己为了做生意筹措资金,只是通过“银行操作”把这部分钱转为己用,之后会通过银行归还。“我只是在变相筹措资金,即便有所不当也只不过是违规,不存在违法。”
公诉人则说,卢某虽然掌管多家公司,但其财务状况十分混乱。他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实施诈骗后再把骗来的钱拿去还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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