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同事的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条转让指标房的信息,陈宇心动了。在朋友及其妻子的联系之下,他先后向中间人交了12万元指标费。可是,1年多后,他发现收钱的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拿到指标,在报警称中间人诈骗未果的情况下,陈宇向海口秀英区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12月1日,陈宇发现同事韩斌朋友圈转发了一条信息,称有朋友对外出售海口海甸岛某小区指标房,面积为88平米的两房,只要交了指标费,一平米才2300元,还是和开发商销售房源在一起,韩斌说有需要可以联系他。在韩斌及其妻子孟倩的介绍下,陈宇认识了所谓的指标转让人吴琳琳及段海。
“他们当时承诺,只要交了指标费,保证我能按2300元一平买到88平的指标房”,陈宇说,当时说好要是选不了房将全额退还指标转让费。他才会先后将12万元指标费给了吴琳琳和段海。其中,段海收了5万元,吴琳琳收了7万元。吴琳琳将其中1.8万元给了帮忙联系的孟倩。陈宇交了钱,但一直没能选房,在催促吴琳琳、段海仍没有得到答复之下,他跑到小区开发商处问情况,结果一问之下才发现,吴琳琳、段海根本就不具备该小区的购房指标。陈宇向公安机关报案。吴琳琳、段海承认没办法拿到指标房,但会把钱退还。
秀英区法院判决吴琳琳返还陈宇5.2万元,段海返还4.7万元,并自陈宇提起诉讼之日起支付利息。(涉案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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