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30日消息(通讯员 罗凤灵 记者刘杰)为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11月2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二中院)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职业犯、再犯、累犯等为重点,审结了多起涉毒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多名毒贩被判刑。
毒贩重操旧业获利45元领刑10年
儋州市男子苏某冬因盗窃罪于2010年被判刑1年7个月,后又因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被判刑9个月。刑满释放后依然干起了贩毒的老本行。
2016年3月16日11时许,苏某冬接到吸毒仔朱某联系购买海洛因毒品的电话。在儋州市某农场宿舍楼后面的人行道处,苏某冬将一包重约0.05克的海洛因毒品卖给朱某,得赃款45元,交易完后双方离开了现场。随后,公安民警在苏某冬住处将其抓获,当场缴获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共12.02克。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苏某冬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苏某冬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小偷转行贩毒在小树林干起了“大买卖”
澄迈县男子王某伟曾因抢劫罪、盗窃罪于2004年被判刑8年,2012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半,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竟“转行”干起了贩毒的勾当,在小树林干起了“大买卖”。
2015年11月12日,王某伟携带毒品在澄迈县金江镇某村敬老院对面的一块树林里待售,“马仔”蔡某不时介绍“客户”来此购买毒品。当天12时许,蔡某带着吸毒仔王某来到树林,向王某伟赊毒被拒绝。
蔡某接到另一客户马某的电话后,骑摩托车接上马某并带到树林里,马某以450元的价格向王某伟购买了1克海洛因后离开。当天13时许,公安民警在树林里将王某伟和王某抓获,缴获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共19.21克、现金7017元。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伟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依法没收毒资7017元。宣判后,王某伟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吸毒仔以贩养吸赊卖“开心果”
临高县男子梁某石是一名吸毒人员,2016年1月13日晚22时许,梁某石将毒品K粉(氯胺酮)和冰毒类新型毒品“开心果”赊卖给了陈某等5名吸毒仔,并驾驶面包车将陈某等人载至澄迈县福山镇石场附近一屋内一起吸食毒品。14日凌晨3时许,梁某石又载着陈某等人转移“阵地”,到临高县皇桐镇某村鱼塘附近的一间废弃屋内继续吸食毒品。
因没带钱,陈某等人商量让梁某石先提供毒品吸食,过两天再还钱,梁某石答应后先拿出5粒“开心果”让陈某等人先吸。吸食完“开心果”后,陈某又向毒友提议每人再凑点钱“团购”K粉,随后,梁某石又拿出几包K粉与他们一起吸食。14日6时30分左右,公安民警将梁某石等6人一并抓获,缴获梁某石随身携带的氯胺酮等毒品共51.06克。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梁某石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梁某石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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