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2月1日电 (孙睿)为了加强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人体健康,通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研究,《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
2015年西宁市政府将《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作为今年立法计划,认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主要针对西宁市部分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差,尤其是农村分散式水源的保护工作基本处于空白,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和污水对饮用水水源安全长期存在污染隐患,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措施不够具体,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不够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西宁市环保局介绍,近年来,随着西宁市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生活和生产用水总量逐年剧增,以及水环境恶化和水资源短缺日益凸显,部分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差,尤其是农村分散式水源的保护工作基本处于空白,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和污水对饮用水水源安全长期存在污染隐患,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措施不够具体,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不够等问题,威胁着饮用水的安全,亟需通过立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具体、明确的规范。为了让该市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西宁市政府出台了《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呼吁大家保护饮用水水源。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西宁市共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7个,其中6个地下水水源,1个地表水水源,有5个饮用水水源划定了保护区,现有42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其中183个集中式水源,244个分散式水源,仅有31个农村集中式水源划定了保护区。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3.1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约为60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是生态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
西宁市环保局表示,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对西宁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老百姓喝上放心的水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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