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日消息(记者史发梅)记者12月1日从市规划局获悉,海口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已发放5525万元到各区,其中秀英区1259万元、龙华区1667万元、琼山区1313万元、美兰区932万元、桂林洋开发区200万元、三江农场154万元。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市规划局对各区资金的使用有三个要求:一是各区资金分配要坚持点、线、面结合,重点突出原则,明确到行政村所在具体自然村名下。二是各区可结合交通区位、资源禀赋、建设条件及以往资金投入情况等确定每个自然村奖补资金数额,但要确保每个行政村重点打造自然村(宜居型)数量不少于2个或以上,且重点打造的自然村须包括各区上报省住建厅审批的今年重点建设的美丽村庄。三是2016年以行政村为单位重点打造的美丽乡村示范村,须符合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要求,原则上每镇至少1个;桂林洋、三江农场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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