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低保兜底脱贫作用,近日,海南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服务脱贫攻坚实施精准纳保”专项行动,对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及兜底脱贫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的是全面排查政策制定、工作落实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责,切实提高低保政策执行水平,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低保兜底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其内容主要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年度核查。特别是对二类以下低保对象,除了常规手段之外,还要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其家庭财产及经济收入状况全部核对一遍。通过拉网式的排查,把不符合纳保条件的低保户予以退保,实现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公平公正。
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该厅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扶贫部门联系沟通,对完成丧失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予以兜底保障;对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予以救助。
另外,将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该厅强调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健全低保工作主动发现及报告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现一个保障一个。市县民政部门要认真指导村委会帮助特殊困难群众申请低保、配合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乡镇政府民政服务经办机构也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理念、简化工作流程,让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简单便捷。市县民政部门要防止在低保工作中不作为、怕担责、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与此同时,专项行动要全面排查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经济核对、档案和信息管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排查低保落实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排查低保经办过程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规收费等行为,是否存在以人为单位纳保的现象,是否存在用低保来解决矛盾、平衡关系的现象;三是排查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低保工作保障不力、评估督导不到位、责任到人与追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该厅要求,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实施,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在2016年12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排查书面报告及《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分别报送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公室。省民政厅将于2017年1月上旬结合低保年度绩效评估组织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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