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梁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不仅是站在了历史的新高度理解党的自身组织建设和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更是从根本上强化和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之基与立国之本。十八届六中全会再一次点明、点透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略,应该说,这将成为在党的领导下根治与消除腐败的思想利器和制度铁笼。
首先,全面从严治党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党的无限期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党中央寄予了厚望,希望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政治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在西方早发现代化的国家中,选举权的推广是政治精英为了调和阶级矛盾而精心设计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政治制度。通过逐步开放选举权,一方面尽量弥合持不同政见的政治精英之间的分歧,另外一方面对无产阶级与普通市民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退让以化解社会革命的风险,从而从长远的角度巩固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这样的制度设计只是掩盖了真实的腐败和权钱交易,而不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彻底根除腐败。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只有靠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把党规党纪不断明确、不断强调、始终放在约束党员干部权力的首位,才能断绝腐败滋生的渠道,确保党的执政能力永远不受侵害。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符合党的建设、干部选拔的内在要求。要肃清腐败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消除腐败,首先要从严治党,加强党规党纪,突出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崇高地位,必须把定位于长期长效发挥作用的纪律检察体系与反腐败阶段性、制度性成果在地方政治中得以巩固,以党的决议的方式法治化与权威化;否则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的努力成果就可能难以落实。对任何一种权力而言,将之约束和规制的过程,首先是对其加以限制,但同时也保障了权力的充分实施。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生活庸俗化的现象和一些地方政治的利益格局是妨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制度性障碍,如果治党不严、执法不力、腐败不除,危害的不仅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是损害党的权威。如近年来被查处的山西省、云南省等省的成规模的腐败官员群体就是以勾结本地工矿业乃至黑恶势力集团为主的集团性腐败。而在这种呈现大面积的、塌方式的、集聚型的地方腐败的形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治生态恶化,政治生活出了问题,从严治党长期被忽视,党规党纪没有得到正确的学习和完整的理解,领导干部的个人权威凌驾于党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监管之上,纪检与司法体系长期无所作为甚至成为腐败集团的保护伞。更关键的是,某些高级干部对党不忠诚,本该发挥作用的党内监督在“人治”面前无法及时发声。所以忠诚、完整、科学、准确地学习党规党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不会因为个别领导的意志而被歪曲,才能从根本上长效反腐,抑制地方腐败集团的产生。
笔者的调查显示,从2013年1月到2015年3月期间被查处“落马”的全国党、政、军、国企职级在副部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已有78人,从总量上已经超过之前几年查处的总和。其中51人是地方官员(占65.4%),而78人中有58人都曾经在地方党政部门担任要职(74.4%)。由此可见:(1)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应该注意抓住党规党纪可能没有得到充分和普遍重视的基层。问题官员涉足腐败的肇始可能多从其地方从政经历开始,而基层往往是全面从严治党须要下大力气贯彻的环节。(2)全面从严治党的难点,应该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法行为,当舆论和社会监督不能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时,只有党内监督和从严治党方略的制度化保障才可以及时有效地加以防范和处理。(3)全面从严治党的着眼点在于,如何把党纪党规真正落实,铭刻在共产党员的心头,杜绝新的腐败,做到“治未病”。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反腐败、防腐败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在于彻底覆盖、全面落实,不仅是对腐败官员的惩戒,更是广大党员的全面警示。以往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反腐败的制度努力,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从反腐的制度化努力来看,仍然具有非常态化、非制度化、危机应对的特性。一方面这些举措不易阻断腐败的重新滋生和卷土重来,另外一方面,因此没有把从严治党制度化,反而使一些社会公众不完全理解党纪党风的严肃性和一贯性,有的人产生了党纪与国法谁在前谁在后的、本不该有的疑问;这也无疑妨碍了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深入广泛全面地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进程。这既助长了社会风气对权力的迷信与盲从,又不利于树立党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坚持司法审判的公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而党员干部队伍领导水平行不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关键在于有没有铁的纪律来严格要求,确保每一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为党的事业考虑,永远不忘初心,坚守自己的信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我们拥有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从严治党等这些制度优势,从而保证了我们始终拥有队伍优势和人才优势。腐败问题之所以严重,从表面上看,是某些党员干部为了一己私利以权谋私的个人行为,但是其最大、最本质的危害在于,这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忽视,和没有把党纪党规真正当成个人行为准则和对每一个共产党员严格要求的忽视。因此,腐败的危害在于对制度的侵蚀,使制度变得虚弱甚至形同虚设。要消除腐败,就要把制度落实、把党纪党规全面彻底地贯彻下去,时刻从坚持与维护党的领导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落实,而把个人的利益和主张放置在重要性排序的序列之外。
仅在过去一年的时间中,就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等重拳出击的党纪党规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纲领性文件和战略性指导思想不断推出,这不仅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坚定决心,更体现了我们党在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方略上的高超的战略部署和过人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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