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向50岁以上的消费者销售保险,或消费者一次性缴纳保费超过20万元,销售环节都要录音录像。(资料图)
海口网12月5日消息(记者李银)近日,保监会接连下发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要求对保险消费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管。当中,提出要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统一平台。而另一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提出,向50岁以上的消费者销售保险,或消费者一次性缴纳保费超过20万元,销售环节都要录音录像。对此,记者走访海口保险市场了解到,目前,海口各大保险公司均接到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双录新规的通知。
2017年起将实施新规
根据《意见稿》,向50岁以上的消费者销售保险,或消费者一次性缴保费超20万元均需录音录像。而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应记录投保人投保确认过程操作轨迹,对投保流程操作界面关键环节进行截屏。《意见稿》显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履行销售行为记录义务,实现相应的信息可回溯。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是指通过各种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影音、图像等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内容,实现销售行为重要信息可回看、问题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除录音录像之外,一些险种的销售行为要实施拍照。《意见稿》提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应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拍照方式实施可回溯管理。对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自有续保客户,已有可回溯销售行为图像,且续保险种、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和特别约定等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实施现场拍照。
各大险企均接到通知
新华人寿海南分公司工作人员劳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公司已接到关于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双录”新规的书面通知,公司内部就通知内容进行了书面学习,将严格按照时间进行落地。新规实施对市民来说,是一则利好消息,市民从而知道购买的是什么产品及险种,市民的保单签约确认后,双方如实告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如有业务员误导可以马上举证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充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一旦在海南落地,对市民及险企来说,都有利好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避免市民及险企就保单的纠纷。”阳光人寿海南分公司郭小姐说。
“新规的实施是监管保险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误导情况,而人身险产品需现场录音、录像,双录在短期内会给各保险机构技术成本的增加、第三方渠道不予配合等问题,实际操作起来仍存在一定难度,甚至可能会对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不过长期来说有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人员黄女士说。
采访中,多位市民表示,“双录”新规一旦实施可以杜绝保险业务员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的误导,如有异议可通过录音、录像来取证调查,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一项利好政策。
“双录”能否奏效仍需实践检验
那么这种“双录”的形式是否就一定会根治保险行业的乱象,让欺诈性保险销售药到病除呢?保险人员符女士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它能否奏效还是持有一定的保留态度的。其实就金融业态的类似双录的这类形式来说,我们并不算陌生。比如说你去期货公司开户,为了防止投资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不了解,有关部门也有必须做问卷、拍照片、电话回访等非常细化的要求。因为无论录音还是录像,实际上它都还是由金融产品的提供者来进行的,也就是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录的,都录了哪些内容,最主要的执行者都还是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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