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5日至6日在江苏省镇江市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谋划好明年工作和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他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委要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新华社南京12月6日电)
王岐山在调研中再次强调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王岐山说,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凝练为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打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展示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还存在极少数目无法纪、执法犯法的现象。所以,王岐山指出,中央纪委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据最新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其中影响最大、震撼最强烈的,恐怕非原中纪委干部魏健、曹立新莫属。因为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将反腐风暴吹向自身宣示“清理门户”,也是纪检监察系统加强自身建设、防止“灯下黑”的刮骨疗毒之举,社会赞誉如潮。
虽然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是极少数,但正是这些极少数,“一粒老鼠屎搞坏了一锅羹”,败坏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形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思!中纪委监察部公布的这些沉痛的数字再一次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也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有鉴于当前严峻的形势,中央纪委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指出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长期任务和永恒主题。加强自身建设,非一日之功,要坚持做到“常”“长”二字。只有坚持经常抓、长期抓,才能抓出成效,抓出威信,才能防止“灯下黑”。
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大量事实表明,行动的越轨都是从思想的偏离开始的。因此,要深入持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以能力建设为关键。当前,“能力不足”的危险依然存在。提高能力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党执政地位的基础和前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常怀“能力不足”的忧患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努力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工作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社会等各方面知识,从而真正履行好党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王岐山同志曾强调,完成党的事业最终要靠人,关键是用好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良好的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求真务实之风,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触犯党纪、政纪甚至国家法律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王岐山在调研中指出,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制度应起到制衡的作用。因此,要把建立完善和执行制度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始终。重点是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形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事实证明,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当前,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希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肩负不变的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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