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安蓓、林晖)国家发展改革委7日宣布,已依法对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85亿元。
这是我国查处的第一宗医疗器械价格垄断案件。
据介绍,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采用转售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其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现查明,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此外还采取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目前,我国高值耗材和可植入医用设备的市场竞争并不充分。美敦力在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相关医疗器械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其严格限制转售价格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经销商之间的竞争,限制了医疗器械品牌间的竞争,维持了相关医疗器械产品高价,阻碍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增加了患者负担。
发展改革委称,美敦力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涉案产品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涉案产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依法责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处2015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计1.1852亿元。
据了解,美敦力已主动制定整改措施。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说,中国市场欢迎国外先进的医疗器械造福中国消费者,但反对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查处。对此案将持续跟踪监管,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他说,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医疗器械行业反垄断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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