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四种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
《办法》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符合以下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符合4种情形可奖励
1.举报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
2.向本省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举报的
3.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司法机关掌握,并帮助公安、司法机关破案的
4.其他符合奖励情形的。
同一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优先奖励最先举报人。
根据缴获毒品数量给予不同金额奖励
根据办法,举报毒品犯罪案件线索的,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根据缴获毒品数量的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其中,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摧毁毒品制造工厂并现场缴获毒品,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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