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发生一起事故,车主请求救援站施救,26公里的高速救援,救援站开出了四万元的价码,于是车主质疑救援站“漫天要价”,引发社会热议。事情真相如何?央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1月11日早上6点多,张先生兄弟俩从广西将一车30多吨的肥料运往山东老家。在从沪蓉高速转到京港澳高速时,货车撞上了高速护栏,发生侧翻,张先生的哥哥被送往医院,张先生则留在现场处理事故。但救援站给出的救援费单子让他有点接受不了。
张先生:他说我给你降一下,然后给我算了一下,给降到了四万,最低四万了少一分都不行了。就是有点漫天要价的感觉,单单就是货物抢救(装载)费就接近两万块钱。
26公里的施救距离,四万元的救援费用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的衡阳车辆救援站,记者看到了当时救援站出具的协议书,其中,吊车费用第一台2500元、第二台5500,共计8000元,货物转运费4000元,货物装载费17688元,抢修车辆3000元,现场清理300元,货物放置仓库内保管3天6000元、拖车费26公里1012元,总计为4万元。面对张先生的疑问,救援站的工作人员承认,这个收费有些高,不过具体价格还可以协商。
车辆救援站工作人员:按照我个人来讲,说句实话,确实有点偏高,确实有困难的,那就由双方协商。
几次协商之后,救援站最终将救援费定在了35000元,可是张先生还是不能接受。12月2日,张先生找到了路政部门,经过路政部门的协调,最终的费用变成了23637元。那么这个23637元又是怎么来的呢?
按照路政部门出具的核算清单,道路救援收费分成标准收费部分和协议收费部分,其中标准收费部分,包含第一台吊车费用2500元、装卸费用2400元、转运费用2400元,外加现场清理、货物保管、停车费、拖车费等,共计19637元;协议收费部分,包括第二台吊车的救援费3000元,现场清理费1000元,两部分合计23637元,比开始的费用少了近17000元。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的收费协议涉嫌乱收费。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处路政大队新塘中队队长李军:这个协议肯定要不得的,救援站给我们解释,他们本来也没有打算收那么多,本来打算收两万四五千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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