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两次被曝光 原因何在?
经过多次交涉,司机朱先生最后缴纳14880元救援费。当时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湖南省交通厅、发改委展开调查,最终确定应收费用为12740元,救援站违规多收了2140元。时隔7个月,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救援站,为什么仍然发生这样的事情?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隐情呢?
今年4月的高价救援费事件发生后,湖南省交通厅就发文,要求所有道路救援费用必须经过路政部门审核,未经路政审核的单方核算费用,被救援者可以拒付。湖南高速潭耒公司副经理冯仕清表示,今年4月发生高价救援费事件的救援单位,当时已经被解除合同。事发后,他们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而在招投标尚未完成期间,他们又委托了包括顺泰车辆救援服务公司在内的三家救援公司,来负责京港澳高速潭耒段的车辆救援。
而这次发生乱收费的衡阳车辆救援站,由顺泰车辆救援服务公司经营,作为招投标期间的一家过渡单位,今年12月上旬即将解除合同。冯仕清承认,对顺泰公司的监管不到位。
冯仕清表示,潭耒公司已决定对涉事的救援队伍予以清退。同时,新的招投标单位已经到位,今后将建立价格平台,通过网络更好地对救援费进行监督,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目前,湖南省发改委已经介入调查,对最终价格进行进一步核算,同时,湖南省交通厅也安排纪检监察、路政管理等部门介入此事,相关的调查正在进行当中。
湖南省交通厅曾出台整改措施
发生在今年4月的这次天价救援事件,最后涉事的救援公司被清退,共有10名高速公路公司人员和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受到撤职等处分。而且湖南省交通厅还出台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方面,坚决杜绝救援公司未经路政和高速交警同意私自上高速公路巡查、救援;同时,要求所有的救援都要公示省物价局的收费价目表,并要求路政监管人员、当事人、救援公司三方,必须在施救现场对救援项目和价格当场签字确认,否则,被施救方事后可以拒绝缴纳施救费。那么再来看这一次的天价救援事件,由于司机还没有缴纳救援费,可以说这次天价救援还处于一个价格商议阶段,但是既然救援公司敢于开高价,就说明他们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而即使有明文规定,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同一个救援站,两个不同的救援公司竟然都开出了天价救援费,说明这不是个案的叠加,而高速天价救援屡禁不止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专家对此也进行了相关分析。
律师岳屾山:有几方面原因,一可能是利益驱使:因为救助工作被承包出去,由经营主体进行救助,意味着经营主体很有可能追逐利益最大化;二事故发生后被救助人只能向指定机构求助,这就是垄断的问题,在垄断情况下,被救助人没有任何议价能力,即使面对天价收费也只能屈从,这也导致了国家定价标准未被很好执行。想要打破这种局面,一要加强监管,二要引入市场竞争,让被救助人有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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