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本应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可江西省婺源县农业局局长俞坤发却纸上谈兵,和组织玩起“躲猫猫”,最终被县纪委问责。
2015年4月,婺源县委第七巡察组对县农业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了巡察。巡察发现,该局存在套取“阳光培训”项目资金、超标准发放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专家评审费、违规发放科技示范户培训教师讲课费补贴、自立名目发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补助和乡镇农业综合站考核奖以及“吃空饷”等问题。
8月28日,该局根据县委要求,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10月10日,该局向县委巡察办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
今年4月,婺源县纪委调查组在对县农业局有关问题调查时,又发现该局对去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只是停留在会议研究上,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比如‘吃空饷’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套取项目资金问题未整改,违规发放的各种补贴未按规定退缴。”负责调查此事的婺源县第七纪工委书记何志凌介绍说。
随后,婺源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俞坤发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根据调查结果,11月15日,根据《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对俞坤发进行问责,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督促县农业局党委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整改到位。(李伟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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