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可强
本报讯 非法集资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手段外,12月13日,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6种非法集资典型新手法,提醒人们注意防范。
昨日下午,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人民会堂举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科教电影《贪欲泥沼》首映暨“处非宣讲直通车”进基层活动启动仪式,为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拉开序幕。
据了解,今年12月11日至2017年3月20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将通过媒体宣传、入户宣传、公益广告、电影小品等形式,以真实素材、鲜活案例,普及金融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远离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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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非法集资新花样需要防范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瑰宝,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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