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是本轮医改重要举措之一,不过,近日多家大型医院被爆出因医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原因陷入亏损。专家认为,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进,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在公立医院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以实现收入结构合理调整,推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国务院医改办联合五部门于本月共同发布的一份有关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的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9%,比2014年下降1.9个百分点;接受复评的县(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6.2个百分点,医务性收入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不过,药品收入的减少对公立医院收入的影响难以回避。近日,湖南湘雅医院、山东齐鲁医院相继爆出在当地医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5%的政策性加价)后,由于财政补偿和配套改革跟不上等原因陷入亏损,并向药企施压的消息。在近日举行的“非公医疗十年发展大盘点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预测,最晚到2018年,大量公立医院甚至包括大型三甲医院都会亏损。
“2003到2013年,由于居民收入增长快、大力推进全民医保,公立医院年均收入和成本增幅均超过20%。近两年,公立医院的年均收入逐步下降,但成本增速并没有下降。”朱恒鹏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控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医保、财政没钱补贴等,均是导致公立医院收入减少、成本居高不下最终走向亏损的原因。
药品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据了解,公立医院主要有三个收入渠道,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有专家表示,“以药补医”这块绊脚石必须搬走。但是,扭曲的补偿机制已运行多年,破除“以药补医”并不容易。从以往经验来看,“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并不少见。
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德政说:“地方改革实践证明,仅靠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单一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利于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
针对这一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绝大多数试点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正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节约成本等多方共担。目前,各地均出台了具体补偿办法,一般价格调整补偿70%至85%,政府投入补偿10%至20%,医院自身消化5%至10%。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占医院总支出的比重为9.2%,比2014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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