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获悉,近日,三亚中院审结一宗由一头小牛引发的民事案件,最终通过“亲子鉴定”化解纠纷。小牛价值只有6000元左右,但做鉴定当事人就花费了7000元。法院为何要用这样“不经济”的方式处理案件?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李某荣和蓝某世是同一村小组的村民。据李某荣称,2013年李某荣家的母牛生下涉案小牛,后因为各家的牛均在外面混杂放养,小牛被蓝某世赶回家。李某荣索回不成,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李某荣根据涉案小牛和家里一头母牛有共同特征,一口咬定涉案小牛归其所有;而蓝某世则坚称小牛是其母牛所生,一直由其饲养。为此双方先后经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荣即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蓝某世返还涉案小牛。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荣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小牛归其所有,故驳回李某荣的诉讼请求。后李某荣不服,上诉到三亚中院。
一头小牛价值不高,为此两个村民竟然“大动干戈”,经过多次调解、法院一审判决后还不服判,这个“小案”引起承办法官的重视。经认真审查,承办法官认定这是一件典型的争“理”而不是夺“利”的案件,要想彻底解决纠纷必须查清事情,讲明道理。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指出双方当事人本是近邻,如果不是错认小牛的误会,不会如此兴师动众,直至对簿公堂。承办法官的话说到当事人的心坎里,两方敌对态度有所缓和。但由于双方均缺乏证据,在如何确认小牛归属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只能回到一审时李某荣提出的“亲子鉴定”这一方法上。一审时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鉴定单位,小牛的亲子鉴定没能完成,这也是李某荣的一块“心病”。经多方查找后,承办法官找到了合适的鉴定机构,但发现鉴定费用已经高于小牛的价值。经充分释明,李某荣仍坚持进行亲子鉴定,同意预交鉴定费,只是为了讨个说法;而蓝某世也同意二审直接做鉴定,还自己清白。
经承办法官和三亚中院技术室的共同努力,小牛的亲子鉴定得以顺利完成,鉴定意见是涉案小牛和李某荣的母牛不存在亲子关系。由于前期做足功课,当事人对鉴定的费用、鉴定的程序和鉴定结果都有良好心态。鉴定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立刻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李某荣当天就申请撤诉,表示服判,这场纠纷最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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