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通讯员梁依 记者刘杰)四川男子马某某在海口入室盗窃,得手后准备离开时被房主发现,于是往外逃窜。房主哥哥等人恰巧遇见,将其抓获。谁料,马某某却恶人先告状,打电话报警称有人诬陷其为小偷。最终,民警来到现场调查,拆穿了将马某某的谎言。20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6年4月15日,马某某在美兰区万华路商业街3楼看到一房门没关,就进入该房间,趁被害人符某某睡觉之机,盗窃其放在床头的手机和地下的挎包。得手后准备离开时,马某某被符某某发现,遂携带所盗财物逃跑。被害人的哥哥等人发现马某某从商业街楼梯口跑出来后便上前追赶。逃跑过程中,马某某将盗得的挎包及手机分别扔在路边。之后,马某某在万华路口被抓获,被其丢弃的挎包及手机当场被找回。
让人没想到的是,被抓的马某某竟然立刻打电话报警称有人诬陷其是小偷。符某某亦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手机等物品被盗。公安机关接警赶到现场后,扣押被盗挎包1个及玫瑰金苹果6plus手机1部,并将马某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公安机关检查,被盗挎包内有人民币1215元、金戒指2枚、金项链1条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经鉴定,被盗苹果6plus手机价值人民币4041元、2枚金戒指价值人民币4634元、1条金项链价值人民币4310元、1个挎包价值人民币120元。破案后,被盗财物已全部发还被害人符某某。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32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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