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图片由市食药监局提供)
海口网12月21日消息(记者 杨杰)食品安全是全民健康的重要支点,是建设健康海口的奠基工程。海口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快健全权威监管体系,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走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海口特色路子,切实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A 凝心聚力 织就严密校园食安“防护网”
第一责任人“锁定”校长
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海口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的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教育部门与食药监部门均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夯实了责任主体;同时,落实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食堂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责任体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和校领导年度考评关键指标,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交叉互查。
构建了日趋完善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三无产品”,严查“五毛食品”,责令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经营者立即整改。2016年检查学校周边小餐饮店1089家次,小食品店1388家次,小摊贩286家次。
全覆盖培训把牢“思想关”
今年秋季刚开学,海口就举办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880余人。讲解学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场发放《学校食品安全禁做、必做清单》和《从业人员管理清单》。多部门联合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200米内餐饮单位、食品超市、商店、小食品店、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进行现场培训,解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和面积等内容。组织条件不达标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责任人到经营设施符合标准的餐饮店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交流,找差距知不足,为整改打基础。
综合教育培训,把好“思想关”,已成为海口保持校园安全及周边常态化管理的重要抓手。
结合春季、秋季开学,每年定期举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及责任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多部门联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组织现场培训,通过优化环境卫生、规范经营秩序、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台账记录等方式为学校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联合督查消除管理“顽疾”
在今年春季、秋季学校食堂及桂林洋高校区学校及周边等多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海口检查学校942家次,立案查处学校食堂违法案件2件,行政罚款6万元。同时,出台了校园周边家庭托餐行为的管理制度,由街(镇)对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多部门联合对校园及周边家庭托餐行为开展了联合督查。
深入推进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程建设。目前,已有4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通过省局复核(其中3家已授牌),12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已通过初核,此外,全市共有50家明厨亮灶试点学校食堂安装监控视频,让消费者或公众直观地对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综合整治消除食安隐患
海口成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综治、食药监、教育、工商、公安、城管、各区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整治“五毛食品”、流动摊贩,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开展联合行动38次,处罚学校食堂2家,取缔、关停学校周边餐饮店189家。
市综治办建立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教育部门加大校外“小饭桌”的监管力度,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订了“海口市直属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排查学生寄宿站(点)各类安全隐患530多处,整治不规范寄宿站(点)170余家;投入200多万资金用于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食药监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建立了监管台账,制定下发《学校食品安全必做、禁做和管理清单》;全市建成区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现了“三个100%、两个95%”,即持证、监管覆盖面、建档备案率均达到100%,培训、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城管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重点管控,采取守点、巡线、集中整治等办法,坚决打击校园周边无证商贩。
校园设置的食品安全展板吸引学生驻足观看。
B 齐抓共管 共治共享舌尖上的乡村
瞄准源头 “清源净流扫雷利剑”
开展“清源”行动。加强瓜菜质量监管,将冬季瓜菜品种、收购点100%纳入监测范围。每天组织500多名监测人员到瓜菜生产基地、收购点进行抽样检测。2016年,全市瓜果菜产品检测数量达20.6万个,合格率达99.98%,发放检测报告单2.5万多份。
开展“净流”行动。清查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按照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和无照有证四种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格执法,打击食品及农资侵权和虚假广告行为,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0宗,罚款39万元;查处违法食品广告案件4宗,罚款10万元;查处农资案件2宗,罚款7万元。
开展“扫雷”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餐饮单位主体资格和底数,目前我市农村中小学食堂持证率接近100%。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2016年查处食品“黑窝点”20个。
开展“利剑”行动。前期共受理食品药品案件15起,其中立案10起,破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网上追逃2人,缴获假冒伪劣白酒16000余箱。
建章立制 规范农村食品生产
海口结合“双创”规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制定了《海口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目前累计备案127家。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小餐饮店、小摊贩加强巡查,督促证照上墙、持健康证上岗、经营环境干净整洁、“三防”设施完善、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对于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加强教育、监管、取缔力度。
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业务。完善食品经营单位档案盒、餐厨废弃物台账、索证索票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2016年共落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1306户,责令整改205户。
深入排查 消除风险隐患
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2016年开展米粉、面条、甲醛双氧水浸泡食物、注水肉、禽畜脱毛剂、粽子、海蜇、月饼等15项常见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相关食品安全状况显著提升。
高标准完成国家、省、市抽检任务。完成国抽691批次,省抽任务881批次,食用农产品任务1225批次。其中国抽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全市5辆食品流动检测车每日不定点巡查抽检,2016年共抽检各类市场514个次,抽检41035批次,合格率99.51%。
强化蔬菜质量抽检。设立在凤翔蔬菜批发市场的食药监所承担着全省95%以上进岛瓜菜的抽检任务。2016年共计抽检进岛瓜菜42226批次,约272848吨,抽检合格率99.56%,不合格蔬菜瓜果流向餐桌的几率进一步下降,不合格全部无公害处理,坚决不准入市。
抓好源头安全 留住海南特色食品
引导鼓励龙华区5家米粉、河粉小作坊老板合股组建海河顺实业有限公司,在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集中建成总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及配套检验室,拥有7条全自动生产流水线、10辆专业配送车,统一原料采购,统一制作标准,统一规范流程,统一检验出厂,统一全程配送,首次在全省实现生产预包装的海南米粉、河粉。
同时,引导扩大琼山区豆腐城生产规模。目前,全市大部分豆腐作坊都进驻豆腐城集中生产,改变了以前“手捏脚踩”式不健康原始作业,保证了从工厂到餐桌全程无污染。制定出台《海口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结合实际 抓好农村集体用餐
海口试点推行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制,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站,村委会主任兼任站长,每个自然村聘请1名农村食品信息员,政府给予每月500元补助。规定10桌或100人以上农村聚餐,5日前向当地村(社区)申报聚餐情况,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站登记备案并向当地食药监所报告逐步实现农村聚餐备案。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长为当地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当地食药监所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站建档立案,持健康证上岗。
全城动员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海口开展了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现场集中宣传39场次,现场咨询群众6888人次,发放资料59130份(册)。同时,组织我市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两小”门店经营业户集中培训1473人次;开展农村学校食堂负责人等食品安全培训68次,通过制作食品安全公示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981份。此外,通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员、协管员反映,日常巡查,专项抽检,新闻媒体,发展线人,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等多种渠道构建了日趋完善的案件发现机制。同时,每月按时在官网公开案件处罚信息,2016年公开案件处罚信息11期共62宗。
目前,海口加强在“管”字上做文章,下工夫,特别要利用正在开展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大好机会,以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府属地管理和“四有两责”,实现食品安全工作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轮驱动”,推动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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