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铁路旁,享受着铁路带来的便利,却损毁铁路设施,私自安装排污管道,危及铁路运输安全。2016年12月16日,女子唐某为了方便排污擅自损毁铁路设施被铁路民警处罚。
12月上旬,四川租户唐某系某供电公司员工,该公司宿舍就靠近铁路旁。因员工人数较多,平常生活用水的排放引起宿舍门前污水堆积,对出行造成不便,于是,唐某就把主意打到了高铁防护网内的排水沟,并未经相关部门允许,擅自用老虎钳将高铁防护网破坏,将排污管道安装到了铁路防护网内。
高铁防护网为了防止动物进入铁路,在底部安装了一层加密网,如被破坏,窜进铁路的动物将会危及运行时速高达250公里/小时的列车。
所幸的是,万宁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巡线中及时发现了防护网缺口,通过走访调查,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唐某。经询问,唐某承认其损毁铁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尚未造成恶劣影响,派出所对唐某处行政罚500元,并责令其对所损坏的防护网限期整改、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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