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海口市区禁鸣区域长时间鸣喇叭、连续多次鸣喇叭及其它恶意鸣喇叭,将会收到交警的罚单。12月21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海口市金龙路开展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整治工作,一小时内查处6起,教育2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等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一旦查实,交警部门将给予违法司机罚款5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交警部门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记者在整治现场看到,一辆银灰色卡罗拉轿车因右转绿灯刚亮起,前方车辆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该车辆驾驶员便按下喇叭。驾驶员下车后,在交警询问为何乱按喇叭时,驾驶员说到:“因为前面有辆车,是绿灯,但是车没有走,所以想提前催促一下前车。”对于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交通安全条例,该驾驶员认错态度诚恳。
“为了海口市的文明和百姓的休息,让更多的人来海南投资,本次活动将成为常态化整治工作。因为海南的环境好,不乱鸣喇叭也是对秩序的一种保护。”海口市公安局交警龙华大队七中队交警云曙光,在整治工作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交通违法整治活动主要范围在市区,并且是长期整治。
云曙光还提到:“对于乱鸣喇叭,查处的时候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驾驶员按了喇叭后交警可能也不知道是哪俩车,我们只能以执法记录仪录下来,在情况比较准确明了时才进行查处。”云曙光提醒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请不要随意乱鸣喇叭。
海口市交警部门将制作“禁鸣喇叭”的图片标志,提醒司机,市区内是禁止乱鸣喇叭的。海口交警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从早上7点到晚上,乱鸣喇叭行为进行查处。
据悉,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2016年12月起重新开展针对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同时自12月19日起,结合一类岗、巡逻组警力,加强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的查处,以龙昆南路、滨海大道、民声路等路段为查处重点区域,截至12月21日,共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8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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