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2日消息(通讯员罗凤灵 记者刘杰)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警示教育作用,2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二中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称乐东法院)在乐东县思源实验高级中学公开宣判三起涉毒案,近千名干部群众和师生代表旁听宣判并接受禁毒教育。
乐东法院首先对两起涉毒案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张某2年有期徒刑、冼某7年有期徒刑。随后,海南二中院对麦某等贩毒案进行宣判。经审理查明,麦某贩卖海洛因2949.67克、甲基苯丙胺10.84克,贩毒数量巨大;邢某贩卖海洛因0.597克,两被告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海南二中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麦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邢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结束后,海南二中院和乐东县政法机关就地举行了“禁毒三年大会战宣传教育会”。会上,海南二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潘心情就宣判案件的法律依据和量刑情节做了判后释明。乐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麦赞华就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发表讲话。
公开宣判让旁听群众印象深刻,在乐东县思源实验高级中学的师生中产生强烈反响。老师韦杨芳深有感触地说:“法院走进学校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很有意义,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告诫青少年学生要遵纪守法、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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