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丈夫在供电局工作,海口女子吴某(现年50岁,初中文化)以可以承揽电网工程等,骗取他人“投资款”78.2万元,她将这些钱用于购买私彩、赌博等。近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7年开始,因丈夫张某某在供电公司工作,吴某谎称可以承建电网工程、高速路工程,参股工程可以获得高额返利,陆续骗取他们投资款。经查,吴某骗取许某某投入32万元、苏某投入15.4万元、陈某投入6.8万元、孙某投入30万元参股。吴某将所得工程参股款项大部分用于购买私彩赌博,以及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付部分工程参股本金和利息。由于吴某无法偿还大部分的本金和利息,许某某、苏某等人追讨无果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琼山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8.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罪,并退还被害人赃款人民币9000元等,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吴赃款人民币77.3万元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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