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9日消息(记者光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及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在1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市县, 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行问责。
为稳定“菜篮子”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生活负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 我省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此次考核对象为有关市、县、自治县政府(不含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市县长。
考核内容一是市县政府落实“菜十条”措施的情况;二是落实常年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面积及种植情况;三是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成本情况;四是增加或合理设立蔬菜批发网点、鼓励在主要社区设立定时定点的销售点情况;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菜霸”行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恶意涨价等情况;六是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常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情况;七是对低收入群体的启动财政补贴情况;八是建立省内外产销合作机制, 确保本地蔬菜价格稳定措施情况;九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发布准确信息、正面引导消费情况;十是加大财政资金对菜价的调节力度,稳定基本蔬菜品种价格情况等。
考核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于每年1月中旬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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