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税新年传捷报: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征收社保费2777亿元,同比增收316亿元,增长12.84%,实际缴交“五险”人数达到2263.39万人。
自2000年1月1日省政府决定全省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起,广东社保费征缴工作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全新时代,全省社保费由2000年149亿元增至2016年的2777亿元,累计组织社保费收入18722亿元,年均增长20%;实际缴交“五险”人数由1999年的500万人增至2016年的2263.39万人。目前,我省已经成为全国社保体系中参保人数最多、社保费征收总额连续多年在全国名列前茅的省份。
这一串串数字铭刻了广东地税17年社保征缴工作的艰辛历程,数字的背后讲述了广东地税人17年为国为民收社保、倾情服务缴费人的奋斗故事。
1 依法足额征收地税有实力
“广东地税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统一执法规范、明确业务流程,不断优化社保费征缴管理体系,确保了社保费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和覆盖面持续增加。”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介绍,17年来,两万多名广东地税人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充分发挥税收执法刚性,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交给地税部门的社保征缴任务,充分展现了“税务铁军”的风采。
以“五同”管理力保全责征收。“刚接受征收社保费任务时,我们面临着与人社部门职责不明晰、部门间信息交换不同步、对社保费征管经验不足等重重困难。”省地税局规费处处长黄荣说,“压力很大,责任更大。”但是,广东地税人讲政治、讲大局,在不增加编制、人手、经费的情况下,毅然决然不讲条件承担起省政府交给地税的社保费征缴艰巨任务,坚持税费并举,建立了社保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同考核”的协同管理机制。“社保缴费人与地税纳税人的管理重叠度方面相当高,无论是企业纳税人还是自然人纳税人,基本上都要缴社保,实行地税征收社保费,充分利用税务部门的执法刚性,征收力度大、征税网点多、征管信息资源和征管经验丰富的优势,纳税人在办税的过程中可以同时缴纳社保费,既显著提高了征管效率,也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纳税人。”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蔡立辉教授说,“广东地税在没有额外增加人员编制、新建办税缴费大厅、增加征收成本的情况下,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税费同征,实现了社保费征收规模和征收面大幅‘双提升’。既极大节约了行政成本,也极大提升了社保费征缴效能。这种行政管理的理念和做法很先进,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潮流。”据了解,全省共有651个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社保费业务,部分地市还实现了社保费同城通办。同时,广东地税充分发挥征管信息系统全省统一的优势,推行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积极探索费源专业化管理,完善征管工作流程,明确了缴费登记、申报、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划解财政专户等7个环节的业务流程,实现了“职责清、管户清、扩面增、数据清、服务好”的目标。
以“大数据”推动精细管理。“这个企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全员明细申报数据明显高于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工资,非常可疑!”广州地税规费管理处小胡向笔者指出通过数据对碰发现的疑点。据介绍,地税部门还可以通过税务登记与缴费登记管户比对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申报工资与企业社保费申报人数、申报缴费工资数据比对等手段,排查少报、瞒报情况,通过质疑约谈企业等手段逐步提高了全省社保参保率和如实申报水平。事实上,地税部门因为熟悉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工资水平等情况,掌握海量数据,对社保费征管效能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让数据比对真正擦出“火花”,广东地税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保费费源调查,建立重点费源监控制度,为社保费精细化征收提供了数据支撑。近年来,广东地税还不断强化缴费人户籍管理,及时摸清费源结构及其变动趋势、收入潜力、缴费能力等情况,牢牢把握了社保费征收的主动权。
以税收执法“刚性”确保应收尽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广东地税在社保费征管中充分发挥税收执法“刚性”,形成了以查账评估、税费互促、重点检查为主要手段的税费一体化征缴体系。广东地税对欠费单位实行跟踪管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责令限期改正、查询银行存款账户等措施,有效防止新欠、减少陈欠。同时,与人社、财政、工商、法院、银行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破解社保费欠费清理的征收难题。比如,对有缴费能力、屡催不缴、恶意欠费的企业,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曝光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了缴费人权益。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广东地税清理社保费欠费170亿元,仅2016年就追缴社保费欠费入库49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 保障基金安全地税有底气
社保基金安全关系着社会稳定和百姓福祉。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后,在广东形成了“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使用、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费征管体制,有利于保障基金运作的安全。作为四位一体体制链条的重要一环,广东地税坚持一手抓社保费征收,一手抓风险管理,有力确保了社保费管理体制正常运行和社保基金安全。
信息管费:科技防风险。广东地税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通过征收和管理两大平台为全省各级规费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实现了信息管费,为社保基金征管编织了一张科技防风险的安全网。征收系统方面,全面上线“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了社保费征管数据实时传递、业务应用全省集中,做到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政策落实。管理系统方面,广东地税自主开发了“规费监控分析平台”,将全省社保费征管数据集中处理,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潜在费源、及时发现业务风险。
监控预警:排查堵漏洞。为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广东地税完善了社保费“预警—管控—处置”的监控体系,确保社保费及时收缴和划解财政专户。“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定期对社保费征管中存在的涉及基金安全、参保人利益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处置方案。”广东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映波告诉笔者,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了基金安全。据了解,广东地税开展社保费征收工作以来,从未发生过地税部门对参保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审计部门在对社保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后,也充分肯定了广东地税在规范社保费征管和加强社保资金安全中所做的努力。
三方协同:合作保安全。为了进一步提升社保缴费安全与服务水平,广东地税积极构建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通过“三方协同”平台,地税部门采集的登记、核定和申报征收入库数据可以及时传输到社保部门;社保部门也可以将个人资料修改、退费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地税部门。各地数据传输时间由原来的几天缩短到30分钟,既保障了社保部门掌握数据、发挥职能,也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缴费人办理后续各类社保业务。不仅如此,“三方协同”平台还实现了财政、地税、社保资金账和业务数据账的对账管理,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3 落实减负政策地税有作为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广东很多企业面临发展困难。广东地税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为省政府制定减轻困难企业负担、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建言献策,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和采纳。为了提升企业参保积极性,确保政策全面覆盖,广东地税坚决执行省政府各项社保费政策,严格落实年度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工作,成效显著。
广东地税通过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保信息系统省级“大集中”优势,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规范征收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广泛开展宣传,确保各项社保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仅2016年,广东地税就落实了一系列降率政策,为企业和职工减负约47亿元: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平均费率由0.63%下降至0.43%,下调了32%左右;对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的统筹地区,及时将其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5%以下。上述政策的实施,为企业“降成本”打下了坚实基础。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内某企业财务总监蒋先生说:“2016年企业社保费综合缴费率约为31.5%,同比降低约1.5%,企业将减少的社保费缴费支出全部投入研发,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动能。”
十七载不断探索创新,十七载倾情服务民生。自2000年实行地税征收社保费以来,广东地税在确保基金安全、降低征收成本、保障社保费支付能力、促进统筹级次提高、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广东地税将继续坚持规范征缴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推进信息治费、提升服务水平,在收好税的同时,不折不扣履行省政府赋予的社保费全责征收职责,为我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吴紫骊明确表示。
撰文:赵永清 刘玢玢 黄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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