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模型枪的页面
天津大妈赵春华摆气球射击摊被控非法持有枪支获刑3年半,再次引起社会对仿真枪问题的关注。但日前有人发现,河南信阳市新县法院曾在网上拍卖了一批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此事随即引发争议。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看到,新县法院在2016年10月30日和12月28日分两次拍卖了25支玩具枪,包括“反恐狙击枪”、“穿越火线SVD模型枪”等。这些玩具枪除了“CYMA-P.661B模型枪”的起拍价为30元一支,其余的玩具枪起拍价均为15元一支。目前,上述两场拍卖均已结束,成交价最高的为一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该标的物起拍价为15元,最终以 205元成交。
对于这批模型枪的来源,法院在《竞买公告》中表述为:“新县法院对这些物品进行拍卖的依据是生效司法裁定,拍品权属为李××、潘××所有。”对竞买人条件的要求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得款缴入新县人民法院财政支付中心。”
昨天中午,新县法院将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28日的上述网拍信息删除。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新县法院早在2015年12月8日就曾拍卖四盒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评估价均为15元。四盒模型枪的拍卖均已结束,成交价最高的一盒模型枪有18人报名,7000多人围观,经过61次出价最后以183元成交;成交价最低的一盒模型枪有10人报名,3000多人围观,经过26次出价后最终以157元成交。另外两盒模型枪也分别以161元和165元的价格成交。
法院拍卖公告发布的标的物照片显示,部分模型枪外包装上标有“适合年龄18岁以上”、“使用6毫米BB弹”、“请勿对准人或动物射击”等字样。公开资料显示,BB弹是玩具枪常用的枪弹,一般为塑料制,常见的有6毫米和4.5毫米的,呈圆球状,属非致命枪弹。
新县法院公开网拍模型枪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此前已发生过数起因买卖、持有可发射BB弹的“玩具枪”而导致获刑的案例。
据媒体报道,2013年年底,江苏男子张某搜索到一家网站正在出售仿真枪,随即联系店主,购买一支仿真手枪、一包塑料BB弹。2014年3月,张某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在同一店铺购买一支仿真m4步枪和塑料BB弹一包。后张某因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三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0年11月,上海人唐某从网上先后购买了三支仿真枪用于收藏,由于仿真枪做工精良,陶某等另外三人看了以后也很感兴趣,他们在网上选定型号,委托唐某统一订购、收货,就这样先后又买了7支仿真手枪和步枪。此案中,四人购买的仿真枪都是使用6毫米的BB弹的型号,而四人之后分别被法院判刑。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新县法院,工作人员称拍卖的这些都是“玩具枪”,详细情况法院还在向执行法官核实,核实完后会联系记者。截至发稿时,北青报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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