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前女友重新合好,攀枝花17岁的小春做出一个疯狂举动,拍一段“跳水表演视频”以示决心,希望能挽回前女友的心。由于河水湍急他和一同跳水的同学小勇出现险情,路人救起小春,但小勇不幸溺水身亡。小勇家人将小春等人及河段管理者起诉至法院,索赔63万元。最终,经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河段的管理者尽到了安全警示注意义务,不担责;小勇自身承担50%的责任,小春承担40%的责任,赔偿21万余元;另一位帮助拍视频的同学小军承担10%的责任,赔偿4.8万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成都商报记者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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