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通过公开招标,陕西省山阳县的闫师傅承揽了山阳县财政局办公楼工程,工程竣工后,局长已更换三届,但工程款还未结清。如今大楼面临拆迁,闫师傅着急了。山阳县财政局局长徐文礼称,闫师傅一直没来结算,所以拖到现在。
一拖就是14年,不管何因,欠债是事实,长期不还也是事实。据徐文礼介绍,两个星期前,他通过市长信箱转件才知道了闫师傅的工程款未结清,立即开会成立了核查组,由第三方进行工程决算,根据决算情况结清工程款。经过舆论监督和市长信箱的“施压”,闫师傅也许很快就能拿到欠款。
但是,有个问号仍没有拉直。14年间,闫师傅并非未找财政局结清工程款,但遭到推脱,直至今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久拖不还,除了让债权人受伤,还会背上骂名,折损政府部门公信力——毕竟,与一般“老赖”相比,政府当“老赖”更有负面影响。
“夫诚者,政事之本也”。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一大支柱,有学者认为,信用是政府的一种基础性执政资源,必须倍加珍视而绝不能虚耗透支。诚然,政府诚信在整个信用体系中扮演着定盘星的角色,如果不讲信用,类似欠钱不还,势必造成恶劣的导向效应,一些无良企业就找到了“榜样”,心安理得当“老赖”。
一说到欠债不还,我们很容易想到一些背信弃义的包工头,想到一些把诚信视为手纸的私人企业。殊不知,根据相关调查,一些政府部门也习惯于当“老赖”。或者存在一种环环相扣的状况,比如包工头欠农民工工资,而中标企业欠包工头薪酬,政府部门欠中标企业薪酬。追本溯源,最大的“老赖”原来是相关政府部门。很显然,如果不有效治理政府“老赖”现象,就无法彻底化解农民工被拖欠工钱这一难题。
“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拖欠我们的血汗钱。”时至年关,又到了农民工讨薪难的多发阶段。2016年12月29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节”临近,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其实,每到这个时候,中央多部门都联合行动,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其中明确提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早在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入罪已开始正式实施,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一般企业,只要恶意欠薪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建设法治国家,打造法治社会,每家企业、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应该看到,这几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但是只要有一起,对农民工来说都是不能承受之重。农民工足额拿钱,回家过年,这个卑微的愿望不能再成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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