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口美兰法院获悉,25岁湖南籍男子雷某在顺丰快递店内窃取2个装有苹果手机的包裹,美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6年1月9日晚,被告人雷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学城海口经济学院内的海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代理店窃取2个装有苹果手机的包裹。同年1月15日上午,被告人雷某将所盗包裹内的两部全新苹果手机以人民币9250元的价格卖给美兰区海南DC电脑城某经营业主陈某某,所得赃款已被雷某用于日常花销。
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9490元。雷某于2016年6月1日被抓获。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追回的两部被盗苹果手机返还失主。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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