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1月5日电 (见习记者王刚通讯员童法)二十几层高的楼房,一般人站在阳台上都会恐高,可是浙江嘉兴桐乡27岁的沈某却能在阳台外面的小小檐口上行走自如。5日,记者从桐乡市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1月到4月,沈某利用这“飞檐走壁”的功夫,在当地一小区多次盗窃,若被发现,就由偷变抢。同年5月,沈某被警方抓获。桐乡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万二千元。
据了解,沈某行窃的这幢二十五层的高楼,大多是单身公寓。小红是该幢楼21楼的住户,一天小红下班回家,正在卫生间里洗脸,沈某突然出现在房间里。
原来,小红家阳台外面有个二十公分左右的檐口,沈某正是通过这个檐口,翻过阳台进到小红房间的。沈某正准备下手偷东西时被小红发现。沈某便拿围巾勒住小红的脖子,这一下就从盗窃转化成了抢劫。
最终,沈某抢了小红几千元现金,临走前,还叫小红把手机卡扔进马桶里,威胁她如若报警,还会来找她。
沈某得手后觉得尝到了甜头,第二天又去了,只是小红把阳台门锁上了,才没有得逞。此后,害怕的小红只得另外租房,小红只是其中一个受害人。
据了解,2016年1月到4月,这幢楼里十多家住户都曾被偷。同年5月6日,警方通过蹲点守候,将作案后正准备逃离的沈某抓获归案。在这么高的楼上飞檐走壁,沈某坦言自己也害怕,只是脑子一发热,便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沈某是在一家化工企业上班,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还有赌博的恶习。有一次沈某到这幢楼里玩,发现这幢楼有设计缺陷。此后,沈某便开始在深更半夜攀爬住户阳台外的檐口,然后翻过阳台进到住户家里实施盗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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