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6日消息(记者陈敬儒)今天(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去年我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办理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197笔,金额12947.46万元,退还259笔金额14334.41万元。
去年11月,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单列资金作为应急周转金,各市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地级市不少于500万元,县级不少于200万元的标准储备应急周转金,重大欠薪案例高发地区要适当提高储备标准,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
根据要求,我市开设了农民工资应急周转金账户。市本级政府已将50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各区也将20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纳入今年预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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