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央广网策划推出《习近平治国理政“100句话”》专栏,全方位梳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理论表述及形势论断,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行深度解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6日至8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李涛 摄
习近平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要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
【专家点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 为全面从严治党注入强大动力
2016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11月2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以新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新作出重大部署,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陈凯龙
“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多部党内重要法规出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试点,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新法规、新举措,为全面从严治党注入了强大动力。”
中央党校教研部党建原理室教授陈凯龙认为,当前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新阶段,应通过制度改革创新解决从严治党面临的新问题,促使反腐机制与制度法规不断完善。
七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不改革、不创新,不可能解决问题。老办法解决不了,要靠新办法,新办法解决不了的,要从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陈凯龙表示,从严治党突出以问题导向出发,随着反腐进程不断推进,其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也在不断变化。面对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定要通过改革解决问题,如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或顽固问题,将面临困境。
习近平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
如何既“治标”,又“治本”?陈凯龙认为,实现“标本兼治”,不仅需要及时有效、持之以恒地解决腐败、违纪问题,还应从“根”上治理:一是要完善制度设计;二要提高体制效率;三是要培养良好习惯,形成清新的从政环境;四是应使公务员和企业干部的工资与其工作劳动价值相匹配。陈凯龙认为,“治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在不断“治标”的过程中,向“治本”逐渐过渡。(高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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