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帮助客户融资的幌子,通过主推南瓜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余万元。日前,南瓜P2P公司负责人孙某、刘某等人被判刑。
   
 您当前的位置 : 财经股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余万 南瓜P2P负责人被判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1-13 15:47

  打着帮助客户融资的幌子,通过主推南瓜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余万元。日前,南瓜P2P公司负责人孙某、刘某等人被判刑。

  2013年12月,被告人孙某注册成立了江西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朱某、刘某(2014年7月至案发)先后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1月始,孙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南瓜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

  办案人员介绍,该网贷平台实际上系借P2P的名义先向公众融资,再放贷给个人或企业进行牟利,即江西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大量虚假借款人的抵押物作出项目标的放在网站上进行融资,并允诺给予投资者年化收益18%-24%的高回报,再将融资款全部放在公司账户上进行任意支配使用。孙某将上述资金用于个人高额利息放贷、支付平台会员利息、维持公司日常开支等。

  经鉴定,2014年1月至11月份,被告人孙某、刘某等人采取上述手段共吸收了536名会员投资款共计46025769.72元,后因放贷给他人的资金无法收回致资金链断裂,上述会员中314名总计11965491.67元的投资款无法兑付。在2013年1月至11月期间,孙某还先后九次通过提供虚假煤炭购销合同等材料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造成银行3000余万元本金未能收回。

  一审法院以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以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赖星] [编辑:林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