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王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要加强警示教育、正面引导和业务培训,在业绩考核和干部评价中突出规范司法的内容,真正让严格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曹建明说,2016年,检察机关坚持着眼长远、持续发力,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落实、制度建设等跟踪问效,持续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不规范、不依法听取律师意见、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制定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规范案件和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修订关于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发布第七批、第八批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标准。制定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加强实时动态监督。
曹建明强调,2017年,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修订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研究制定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事抗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未检等工作指引,修订审查逮捕指引,提升司法行为标准化、办案流程规范化水平。借鉴上海等地做法,建立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信息化监管等制度机制,变传统监管方式为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指导。加快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评查体系。深入落实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完善司法办案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规定,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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